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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出手,立案!

中国基金报记者 忆山

10月11日,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个月内,该公司因信披违规已连收监管两张警示函。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0月11日,永悦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永悦科技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刚因信披违规收警示函

值得关注的是,近2个月来,因信披违规等原因,永悦科技已连收监管两份罚单。

其一是在9月18日,公司因信披违规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据了解,今年8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向其销售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同日,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了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

经查,上述《补充协议》,永悦科技既未在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均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永悦科技、陈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其二是在8月10日,因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披露不及时,公司和实控人陈翔被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又因2020年、2021年因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导致利润总额多计,公司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董秘朱水宝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3亿合同一个月不到就“黄了”

此外,令人不解的是,永悦科技于9月18日披露监管罚单的同时,又发布公告称,前述曾涉及信披违规的3亿元无人机合同解除,而这距离该合同签署还不到一个月的时间。

对于解除合同的原因,该公司表示是鉴于此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并强调原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的日常经营合同,原合同解除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目前原合同尚未正式执行,原合同的解除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永悦科技专注于不饱和聚酯树脂为主的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营合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不饱和聚酯树脂、聚氨酯和可发性聚苯乙烯等。

从财报数据来看,近年来公司业绩表现欠佳。2022年营收2.96亿元,同比降幅25.21%;归母净亏损3970.35万元,同比降幅717.66%。今年上半年则是增收不增利,期内营收1.48亿元,同比增幅11.25%;净亏损1752.47万元,同比下降246.74%。

不过二季度内,公司股东户数出现了增长,wind显示,截至6月末,永悦科技股东总户数达1.23万户,相较于一季度末增幅17.34%。

股价方面,截至10月11日收盘,每股报7.21元,8月18日以来跌超31%,市值缩水至26亿元。

编辑:小茉编辑:小茉

审核:许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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