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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研究臻选三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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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研究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基金经理变更事项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博时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博时科技驱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若截至2024年11月5日,本基金出现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申购、赎回、定投、基金转换业务仍正常办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

客服电话:95105568(免长途话费)

3、本公告解释权归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

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30日起调低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博时科创100ETF”,场内扩位简称“科创100指数ETF”,基金代码:588030)、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A类基金份额代码:0198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19858)的管理费费率和托管费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1、博时科创100ETF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整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2、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的管理费年费率由0.50%调整为0.15%,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整为0.05%。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费率调整情况对博时科创100ETF、博时上证科创板100ETF联接基金合同的“基金费用与税收”部分进行修订,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将自2024年10月30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cn)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http://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一、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二、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一)基金合同

(二)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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