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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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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基金连续30个工作日、40个工作日、4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对基金合同可能面临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进行提示。

现就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嘉实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中证2000ETF

场内简称:中证2000ETF指数

基金代码:159535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对本基金进行清算,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截至2024年7月10日,本基金已连续45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出现《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清算期间,投资者无法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二级市场交易等业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 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2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六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且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0.001元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个月应将至少90%的可分配收益进行分红。每年分红次数不超过20次;(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超短债债券A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21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216元;嘉实超短债C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19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198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超短债债券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30元;嘉实超短债债券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2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7月12日、7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海外中国股票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调整大额申购

(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7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调整为:本基金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如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

2)在实施限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对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调整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自2024年7月12日起对本基金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限额调整为: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人民币,如超过1万元人民币,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现钞和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美元现汇:单个开放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500美元,如超过1500美元,本基金管理人将有权拒绝。

2)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申请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在实施限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正常办理对本基金的赎回等业务。恢复办理本基金的正常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网站www.jsfund.cn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华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为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08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08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7月12日、7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致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55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552元;(3)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56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7月12日、7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4年第二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1)根据《嘉实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收益每季度最少分配1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26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26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702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702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A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30元;嘉实中债3-5年国开债指数C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71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24年7月12日、7月15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销售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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