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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教育宣传月】远离经济犯罪活动,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面对这么多的诱惑您是否动心过?

千万警惕!

这些都是非法金融活动的“障眼法”

往往牵涉经济犯罪!

今天,带大家一起了解

什么是经济犯罪?

常见的非法金融活动套路有哪些?

经济犯罪的概念

经济犯罪是指在社会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国家经济、行政法规,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管理活动,依照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经济犯罪是犯罪的一种,因而具有犯罪的一般属性,即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

常见的经济犯罪有哪些?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三)非法发放贷款、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其中,涉老年群体非法集资案件特点:

(一)小恩小惠拉拢,谎称利息高额。犯罪分子以小恩小惠笼络老年人,继而使用语言进行煽动蛊惑,许以高额回报,从而敲开老年人心理防线,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二)包装花式,巧立名目。为吸引老年人进行投资,犯罪分子巧立各种投资名目在“外包装”上费尽心思,诱惑老年人斥巨资购买;

(三)亲情服务,趁虚而入。犯罪分子利用当前部分老年人孤独的社会现状,打“感情牌”,以帮助老年人做家务、话家常等方式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许以高额回报,推动老年人口口相传,拉拢更多受害人参与。

2.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

3. 集资诈骗。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4. 保险诈骗。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转自:招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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