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已获中国证监会2024年11月26日证监许可[2024]1665号文准予注册,本基金基金份额将于2024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基金简称为“创50ETF工银”,基金代码为“159370”,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价1.000元。所有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同时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均可办理本基金认购。上述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有关本基金发售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本公司在2024年12月14日发布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本公司网站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上的《工银瑞信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工银瑞信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最新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咨询详情。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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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四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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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4年1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2月24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2月1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面值。
6、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7、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8、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
工银瑞信瑞诚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2024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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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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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2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2024年12月23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12月24日起可以查询,并可以在基金规定的开放运作期内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本基金C类份额不进行分红。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2024年12月19日15:00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1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8、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本基金销售机构相关信息。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