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猛犸资本局
四川信托风险处置仍在继续。
1月9日,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四川信托”)公布两则信托计划清算报告,其中一则是“国金量子3号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量子3号信托计划”),属于TOT(trust of trust)产品,规模为4130万元,到期支付委托人资金合计3722.61万元,亏损10%。
清算报告显示,对于该信托计划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资产,四川信托有权自行投资于银行存款(含银行定期存款)、国债、货币市场基金、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信托计划等高安全性产品来提高投资收益。此外,该信托计划的资金流向还包括券商资管计划或基金资管计划。
TOT是指Trust of Trust(信托中的信托),是一种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投资人购买的TOT信托产品会继续投向其他信托产品,再投向“底层资产”。一家华南地区信托公司从业人员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早期不少信托公司将TOT产品资金投向自家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突破监管“红线”,演变成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
四川信托正是利用TOT项目“打掩护”,隐藏资金流向股东和关联方等违规使用事实。四川银保监局副处长周彬曾在2020年表示,TOT产品本身是不违规的,设计的初衷是信托公司运用组合投资能力为客户做好资产配置。个别信托公司利用TOT产品逃避监管要求、变相期限错配、隐蔽风险资产且不向投资者披露真实信息,四川信托存在这样的违规产品。
此次TOT项目是四川信托逾期未兑付产品的冰山一角。针对四川信托存量TOT 产品规模和清收进展,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和致函四川信托,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252亿信托逾期,出售资产承诺食言
2020年6月杭锅股份(002534.SZ)发布公告,四川信托“聚鑫3号”产品逾期,5000万元本息仅按期兑付了20%。随后包括“申鑫74号”“芙蓉43号”“申富129号”在内的多只四川信托TOT产品接连逾期,产品无法正常兑付。
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少投资人聚集至川信大厦向四川信托讨个说法。
随后,时任四川信托总裁刘景峰在协商沟通会上表示,四川信托出现兑付危机的TOT产品总规模为252.57亿元。2020年6月底,四川信托紧急发布《致投资者公开信》解释,受全球经济下行、新冠肺炎疫情及停发TOT信托产品的影响。部分融资企业到期不能按时归还信托资金,导致部分信托产品未能按期分配。
彼时,四川信托承诺,对于部分到期不能按时兑付的信托产品,按照信托合同约定进行延期。公司力争在一年内通过处置底层资产回收资金,并根据资金回收进度及时进行兑付。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处置变现自有资产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和川信大厦、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增强公司资本实力,补充流动性。
然而,四川信托项目逾期的原因,并不像公示结果这么简单。巅峰时期资产管理规模超过3000亿元的四川信托,后被曝光违规“输血”大股东、内部管理混乱,投资标的烂尾。
图源:四川信托官网2020年12月,四川银保监局公告,四川信托存在将部分固有贷款或信托资金违规用于相关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行为,且在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后,相关股东拒不归还违规占用的资金。
在此背景下,四川银保监局点名第一大股东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第三大股东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达股份”;600331.SH )、第四大股东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濠吉”)、第五大股东汇源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集团”)4家公司,同时对其采取监管强制措施,限制上述股东行使包括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股东权利。
据四川银保监局2021年3月披露的四川信托13宗“罪”,除违规“输血”股东及其关联方外,四川信托还存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业务,贷款资金被用于偿还本公司其他固有贷款;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违规开展非标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违规发放信托贷款用于购买金融机构股权;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违规开展结构化证券信托业;违规开展通道类融资业务;违规推介TOT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将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托计划投资于同一项目等。
数罪并罚,监管给四川信托开出了高达3490万元的罚款,罚款额度远超平安信托2016年的1650万元,创下信托业罚金新高。
为进一步推进四川信托风险处置,四川银保监局2020年末起联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组,加强对四川信托的管控,督促其尽快改组董事会,委托专业机构提供经营管理服务,防止风险敞口扩大,积极采取风险处置措施,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和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历时两年多,四川信托的兑付危机尚未解除。时至2023年1月,四川信托风险处置仍有“较大挑战”。四川信托表示,公司风险项目分布全国各地,清收处置跨省协调难度大,经济下行叠加疫情冲击,给风险资产处置带来较大挑战。目前,四川信托正全力推进涉宏达系、国之杰系、成都国际商城、金安桥水电站、白鹤滩水泥厂等关键重点项目风险处置进程。
四川信托出售川信大厦房产、转让宏信证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已通过两年半,至今未有进展。两年半前原计划用以处置变现的川信大厦,据川信大厦官网,目前大厦超过80%产权仍掌握在四川信托手中。
天眼查显示,宏信证券的股权早在2019年3月就被四川信托出质给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出质股权数额6.04亿元。目前仍是有效状态。
隐秘“输血”大股东,股东间陷股权大战
四川信托前五大股东,四个需要四川信托“输血”,剩下的忙着和“队友”打官司。
2021年5月,银保监会公开第三批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前述宏达集团等四大股东赫然在列。违规事由包括“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信托公司固有资金或信托资金”。宏达股份在次月7日发布公告,于当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函告,实际控制人刘沧龙近日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四川信托被开天价罚单一年后,2022年3月17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17张关于四川信托的罚单,包括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时任董事长牟跃、时任总裁刘景峰在内的17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合计被处罚金额达785万元。
其中,四川信托实控人刘沧龙因公司治理不健全,违规开展固有贷款及信托业务,资金流向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开展信托业务,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用途;变相为房地产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融资被罚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
刘沧龙是宏达系宏达集团和宏达股份的实控人,上述两家公司对四川信托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4.2%。中国执行信息网显示,目前刘沧龙有7条执行案件记录,最新一条在2023年1月6日,刘沧龙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列为执行人,执行标的为1449.2316万元。
针对违规输血股东,但目前尚未回款的规模和所涉项目,以及追回资金计划,时代周报记者致电和致函四川信托,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图源:四川信托官网多次违规“输血”,而宏达集团却曾否认“资金违规挪用”。
资料显示,2022年3月17日,宏达集团上诉至二审法院的行政复议行政二审案件尘埃落定。彼时,宏达集团主张“不存在挪用四川信托项目资金的事实”,并主张宏达集团因业务发展需要,与其他法人主体之间发生正常商业往来借贷行为,且已全部归还所借款项,不存在挪用四川信托项目资金的事实。
“四川银保监局认定宏达集团挪用信托项目资金的证据中存在明显的事实认定错误,即帐户资金混同,无法辩认信托资金。”宏达集团补充。
针对宏达集团主张其并未占用信托资金一事,法院认为,该案中涉及的信托计划均约定了信托计划的用途,应该按照信托计划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资金,四川银保监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涉案信托计划中部分信托资金流向了上诉人及其关联方。
“上诉人主张相关款项已经归还关联方,但其提供的材料亦不足以证明相关资金已经归还于信托计划中。”二审法院认为,在此情况下,四川信托违反了规定,宏达集团挪用信托财产,造成了四川信托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在四川信托未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开展风险处置的情况下,四川银保监局对宏达集团作出被诉决定并无不当。
实际上,仅违规“输血”宏达系,四川信托就多次被监管关注。早在2014年12月12日,原四川银监局曾向四川信托作出《现场检查意见书》,点出四川信托存在“不按信托目的使用资金、将资金运用于其他项目或关联方”的问题。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7月8日,四川银保监局连续两年向四川信托下发金融监管意见书,指出四川信托存在信托项目资金被股东宏达集团及其关联方挪用的情形,并要求限期改正。
四川银保监局曾在2019年末指出,成都国际商城项目、聚信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部分资金、鑫怡凯盛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部分资金被挪用至宏达集团。其中,聚信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部分资金被挪用至宏达集团,其中部分转回至该信托计划专户。
此外,金沙国际商城项目、锦宜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部分资金被挪用至宏达股份;白鹤滩大型水电站配套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部分资金转至宏达集团关联企业。
图源:图虫网四川信托的第二大股东中海信托也“没闲着”。企查查显示,中海信托和四川濠吉存在两条案由为股东出资纠纷的案件记录,原告均为中海信托。股东出资纠纷正是因为2016年的四川信托股权争夺战。
2016年9月,中海信托将所持四川信托30.25%的股份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挂牌价格为37.5亿元。经过23次报价后,中融新大集团以溢价33.33%、总成交价50亿元拍下这部分股权。然而,四川濠吉不放弃优先受让权,并向北交所缴纳相应款项。
然而,上述交易迟迟未能通过监管部门批准,最终交易失败。中海信托依约解除股权转让协议,并于2018年向违约方四川濠吉收取违约金。据中海信托2021年年报,2022年1月,四川公安机关在办理涉四川信托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四川濠吉涉嫌利用违法所得支付上述违约金,故冻结中海信托5亿元金融资产。
中海信托认为,该股权转让项目中收取的违约金为善意获得资金,不属应冻结资金范围,并已依法向案件审理公安机关的上级机构提起申请解除冻结申诉,同时对违约方四川濠吉也提起了相应的民事诉讼。
四川信托重组路漫漫。早在2021年12月,四川银保监局就指出,要加大重组推进力度,进一步与省内外有意愿、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沟通接洽,为适格的战略投资者进入创造条件;加大向上沟通汇报力度,为重组工作争取政策支持。
同时,四川银保监局表示,要抽调专人、组建专班,结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中联资产评估公司三家中介机构(下称“三所”)清产核资工作摸底风险项目,测算重组成本,研究重组方案。三所于2021年12月2日前已向四川信托提交资产负债表审计、法律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结论报告。
然而时隔一年,重组方案还未出炉。“地方政府组织中介机构详细测算重组成本,研究形成重组总体方案,正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全力推动尽快形成风险处置最终方案。”四川信托今年1月3日指出,目前,正加强与有关意向重组方的沟通协商,细化属地配套优惠政策,全力为其重组四川信托创造有利条件,并通过各方渠道进一步汇聚风险化解资源,力争最大限度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撰文丨郭子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