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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研究】地方政府与城投企业债务风险研究报告——黑龙江省篇

报告概要

  • 黑龙江省农林资源丰富,畜牧业发展条件优异,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下游水平,2023年经济增速有所放缓,人均GDP排名靠后,城镇化率偏低。黑龙江省产业结构保持稳定,其中第三产业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随着冰雪经济发展,黑龙江省文化旅游业发展强劲。

  • 黑龙江省重点打造国家级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推动形成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战略格局;打造“433”新工业体系;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都市圈,打造“一圈一团七轴带”的网络化城镇空间开发格局,建设以哈尔滨国际性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为核心的多层次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城市。

  • 黑龙江省各地级市经济实力分化明显,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水平及人口均处于领先地位;除大庆市外,黑龙江省其他地级市人均GDP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哈尔滨市综合财力远高于其他地级市,受区域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部分地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有下降,综合财力对上级补助的依赖性较高;超过半数地级市政府债务率达到100%以上,哈尔滨市政府债务率居黑龙江省首位。

  • 黑龙江省存续发债城投企业数量较少。齐齐哈尔市发债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2023年,各地级市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均为负。牡丹江市和大庆市发债城投企业短期偿债指标表现较弱。黑龙江省到期城投债集中偿付压力不大。

一、黑龙江省经济及财政实力

1.黑龙江省区域特征及经济发展状况

黑龙江省整体经济总量处于全国下游水平,经济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人均GDP排名靠后,人口持续净流出。依托地理位置优势,黑龙江省农林畜牧资源优异,第一产业增加值位列全国前列,近年来随着冰雪经济发展迅速,文化旅游业发展强劲,带动第三产业维持高位增速,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黑龙江省具有得天独厚的农林畜牧资源,原油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冰雪旅游资源优质,随着冰雪经济发展,旅游业发展强劲。黑龙江省位于东北亚区域腹地,北、东部与俄罗斯隔江相望,西部与内蒙古自治区相邻,南部与吉林省接壤,是亚洲与太平洋地区陆路通往俄罗斯和欧洲大陆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国沿边开放的重要窗口。黑龙江省拥有大森林、大草原、大湿地、大平原、大湖泊、大熔岩、大冰雪等丰富的原生态资源;同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国家重要能源及原材料基地。同时,黑龙江省是全国粮食产量最高的省份,是全国最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储备基地,其中大豆种植面积和产量、绿色产品、种植面积(2023年8537.5万亩)居全国首位。此外,黑龙江省原油产量居全国前列,具有丰富的石油和煤炭资源。旅游资源方面,黑龙江省依托优质的森林资源,辖属内湿地、湖泊资源丰富,拥有五大连池风景区、镜泊湖景区和林海奇石景区等6处AAAAA旅游景区,依托长冬季,近年来冰雪经济发展迅速,2023年,黑龙江省接待国内外游客2.2亿人次,比上年增长85.1%,实现旅游收入2215.3亿元,同比增长213.8%。

人口持续净流出,城镇化程度居全国平均水平。截至2023年末,黑龙江省常住人口3062万人,位列全国第20名,较上年底下降1.19%。黑龙江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较上年末提高0.9个百分点至67.1%,略高于全国城镇化水平(66.16%)。

经济总量居全国下游,人均GDP排名靠后。2023年,黑龙江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5883.9亿元,位居全国各省第25位,处于全国下游水平;GDP增速为2.6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5.2%)。2023年,黑龙江省人均GDP为5.16万元,在全国排第30名,处于下游水平。2024年1-4月,黑龙江省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145.68亿元,同比实际增长2.2%,经济维持低速发展。

食品加工和能源化工业发展疲软,导致第二产业占比下降,以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成为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2023年,黑龙江省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2.7:29.2:48.1调整为22.2:27.0:50.8,第三产业占比有所提升。2023年,黑龙江省第一产业增加值3518.3亿元,增长2.6%;第二产业增加值4291.3亿元,同比实际增速-2.3%。作为老工业基地,黑龙江省主导工业产业覆盖装备工业、石化工业、能源工业和食品加工业等,其中受食品加工业、能源石化工业增加值下降影响,第二产业增加值同比有所下降。2023年,依托冰雪经济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8074.3亿元,同比增长5.0%。第三产业对全省贡献较大,保持相对高位增速,是拉动全省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

黑龙江省积极打造国家级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将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成第一支柱产业;建立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4大战略性产业,化工、汽车、传统能源3大基础产业和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3大先导性产业的“433”新工业体系。根据《黑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和《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黑龙江省将推动形成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的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战略格局;构建以哈尔滨为中心的城市群和都市圈,以交通基础设施为纽带,连接多城市、多中心,打造“一圈一团七轴带”的网络化城镇空间开发格局;保障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四大新经济产业发展;建设以哈尔滨国际性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为核心,以全国/区域性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地区性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为辅助的多层次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城市。农业方面,黑龙江省致力建成国家粮食安全产业带核心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区和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中华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推动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发展,计划将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打造成为第一支柱产业,推动农业现代化,同时深化农垦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农业资源整合,打造北大荒现代农业航母。

工业方面,黑龙江省致力于建立工业新体系,优先发展绿色食品、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4大战略性产业,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节能环保3大先导性产业,优化提升化工、汽车、传统能源3大基础性产业,加快构建“433”工业新体系。极力打造农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开发和精深加工2个万亿级产业集群,推动先进制造业向万亿级产业集群迈进。

2.黑龙江省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黑龙江省综合财力中上级补助收入占比大,财政自给能力弱。2021-2023年,黑龙江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波动增长,规模在全国排名处于下游,财政自给能力弱。2021-2023年,黑龙江省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分别为-4.8%、-32.8%和-27.3%,房地产行业景气度下行带动土地市场疲软,导致政府性基金收入规模持续下降;上级补助收入在综合财力中的占比分别为69.13%、74.47%和75.74%,上级补助收入对黑龙江省政府综合财力提供了有力支撑。

政府债务水平偏高。2023年,黑龙江省地方政府债务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综合财力*100%)和地方政府负债率(地方政府债务余额/GDP*100%)分别为133.51%和53.50%,在31省市(自治区)中分别排名第10位和第24位(按照从低到高排序)。

二、黑龙江省各地级市经济及财政状况

1.黑龙江省各地级市经济实力

黑龙江省各地级市经济实力分化明显,哈尔滨市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大庆市、齐齐哈尔市和绥化市仅次于哈尔滨市;除大庆市外,黑龙江省其他地级市人均GDP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和大兴安岭地区第三产业占比较高,大庆市第二产业占比较高,其他地市多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

黑龙江省下辖12个地级市、1个地区行署,根据《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包括哈尔滨现代化都市圈5市(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大庆市和绥化市)、东部城市组团5市(佳木斯市、鸡西市、鹤岗市、双鸭山市和七台河市)和生态地区2市1地区(伊春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

产业布局来看,哈尔滨现代城市圈主要以生物医药产业、装备制造和绿色食品加工为主导产业,其中工业增加值占比高的大庆市以先进能源装备和石油化工为主;东部城市组团5市主要以绿色食品加工和能源化工为主导产业,具体看,鸡西市和鹤岗以石墨加工、煤炭、绿色食品加工为主,七台河市以煤化工、机械制造和家具产业为主;依托丰富的森林和旅游资源,生态城市2市1地区产业布局以生态旅游、林业和生态农业为主,其中伊春市以森林食品、生态旅游、木材精深加工为主导产业、七台河市以农林产品、矿产开发为主导产业。截至2023年底,黑龙江省各地级市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等发展相关产业,拥有上市公司42家,主要覆盖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航空航天等多个行业。

2023年,除大兴安岭地区外,黑龙江省各地级市经济均实现增长,但经济实力分化明显,哈尔滨市和大庆市GDP规模处于领先地位,分别相当于黑龙江省GDP的35.11%和18.02%。受益于资源禀赋优势及常住人口规模相对较少,大庆市人均GDP明显高于其他地级市,在黑龙江省内排名第一。黑龙江省大部分地级市城镇化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产业结构方面,除哈尔滨市、牡丹江市和大兴安岭地区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大庆市产业结构以第二产业为主外,其他地级市产业结构多以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为主。

2.黑龙江省各地级市财政实力及债务情况

哈尔滨市财政实力明显强于其他地级市,同时,政府债务率全省最高。2023年,除大庆市外,各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受区域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部分地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有不同程度的下降,且规模均不大;各地级市财政自给能力弱,上级补助收入对其综合财力贡献较大;超过半数地级市政府债务率达到100%以上。

(1)财政收入情况

黑龙江省各地级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差异较大,哈尔滨市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远高于其他地级市。2023年,大庆市非税收入下滑带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滑,其余地级市一般预算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各地级市的非税收入主要来自于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收费收入和罚没收入等。各地级市中哈尔滨市、大庆市和鹤岗市税收收入占比超60%,牡丹江市和佳木斯市税收收入占比低于40%。同期,除大庆市和七台河市外,黑龙江省各地级市财政自给率均低于30%,财政自给能力弱。

2023年,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长,绥化市、大庆市、鸡西市、黑河市和伊春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同比有所增长,其余地级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牡丹江市和七台河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降幅超过35%。

黑龙江省各地级市上级补助收入对综合财力的贡献度较高。2023年,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和绥化市获得上级补助收入规模均超400亿元。

(2)债务情况

2023年,黑龙江省各地级市政府债务余额均呈上升趋势,其中哈尔滨市政府债务规模最大,为3253.28亿元;大庆市、鹤岗市政府债务余额增长快。受益于上级补助收入增长幅度较大,哈尔滨市和七台河市政府债务率有所下降;鸡西市、绥化市、伊春市、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和大兴安岭地区政府债务率低于100%,哈尔滨市政府债务率最高,为254.68%。

(3)债务管控政策及措施

根据相关文件,黑龙江省被纳入12个重点省份,重点省份债务化解的主要政策存量债务化解;严控新建政府投资项目,清理现存项目;融资平台风险防控机制;发行特殊再融资债券,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共发行303亿元特殊再融资债券。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强调坚持守住底线、严控风险,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制定关于防范化解市县运行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工作方案,落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分级保障责任,加强“三保”支出预算源头审核和执行监测,健全完善“静态评价+动态预警”风险评估机制,对“三保”执行率低等指标异常的地区,及时预警提示,前移风险防控关口,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推出遏制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等制度措施,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五个机制,搭建全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变现平台,确保全省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全部按期足额偿还。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及佳木斯市等多个地市在预算公开及决算报告中强调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统筹发展需要与债务风险,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通过出售生态转型及土地流转特许经营权等,增加综合财力,统筹资金偿还到期债务;通过城投公司自有资金、预算安排、省级债务风险化解周转金、金融机构展期等方式,逐笔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按时偿还到期债务本息。按照党中央批准的“一揽子”化债方案,提前谋划偿债资金来源,落实落细“统计监测、月报预警、风险会商、应急救助、考核问责”债务风险防控五个机制,通过“砸锅卖铁”盘活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申请特殊再融资债券等方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确保2024年不发生债务“爆雷”事件,牢牢守住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底线。

三、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偿债能力

1.黑龙江省城投企业概况

黑龙江省发债城投企业数量较少,主要为地级市城投企业,哈尔滨市城投企业数量居首位。

截至2024年9月23日,黑龙江省有存续债券的城投企业共8家,包括地市级城投企业7家和园区城投企业1家;黑龙江省存续发债城投企业数量较少。从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看,哈尔滨市发债城投企业数量最多,为4家;牡丹江市2家,大庆市1家,齐齐哈尔市1家;哈尔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从级别分布看,最新主体级别为AA+的城投企业3家(哈尔滨市2家、大庆市1家),其余均为AA级城投企业,其他地级市和省本级无存续发债城投企业。

2.城投企业发债情况

黑龙江省存续城投债规模小。2023年,黑龙江城投债发行规模同比略有增长,但2023年以来,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均为负值。

截至2024年9月23日,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存续债券规模为192.88亿元。2023年,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51.35亿元,同比略有增长(2022年为47.80亿元),其中哈尔滨市城投债发行规模25.70亿元、大庆市5.65亿元、牡丹江市20.00亿元。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27.40亿元,集中在哈尔滨市。2023年,黑龙江省AA+和AA级城投企业发债规模占全省总规模的61.05%和39.95%。

2023年,黑龙江发债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101.43亿元,其中大庆市城投债净偿还规模最大。2024年以来,黑龙江省发债城投企业债券净融资仍为负,其中仅哈尔滨市城投债净融资2.00亿元。

3.黑龙江省城投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齐齐哈尔市发债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2023年,各地级市发债城投企业净融资额均为负。牡丹江市和大庆市发债城投企业短期偿债指标表现较弱。黑龙江省到期城投债集中偿付压力不大。

截至2024年6月底,黑龙江省整体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超过1200亿元。其中,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规模较大。除齐齐哈尔市,其他地市城投企业短期债务占比超过20%,需关注上述区域城投企业的短期偿付压力。

债务负担方面,2022-2024年6月底,黑龙江省整体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略有下降。其中,齐齐哈尔市城投企业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债券集中兑付方面,2024年,黑龙江省到期城投债(在考虑行权的情况下)规模为46.91亿元,整体集中偿付压力不大。

短期偿债能力方面,2023年各地市发债城投企业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均有所提升。截至2024年6月底,牡丹江市和大庆市城投企业的现金类资产对短期债务的覆盖程度较低,均低于0.40倍,存在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

再融资方面,从2023年各区域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合计来看,除齐齐哈尔市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外,其他地级市发债城投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均表现为净流出。2024年1-6月,哈尔滨市和牡丹江市城投企业筹资活动表现为净流入,分别净流入8.41亿元和4.88亿元。

4.黑龙江省各地级市财政收入对发债城投企业债务的支持保障能力

黑龙江省存续城投债规模不大,城投债务在区域整体债务中占比不高,哈尔滨市“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综合财力超300%,其他地市综合财力对“发债城投企业全部债务+地方政府债务”的保障能力较强。

[1]为自然口径,剔除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因素后,为增长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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